在担保合同无效但抵押有效的情况,要根据不同情形处理。要是主合同有效,只是担保合同无效,又分两种情况。如果债权人没过错,那么担保人和债务人要一起对债权人的经济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简单来说,就是债权人可以找担保人和债务人任何一方或者双方一起要求赔偿全部损失。要是债权人、担保人都有过错,这时担保人要承担的民事责任,不超过债务人没法还清部分的一半。
当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也无效时,又得看担保人有无过错。若担保人没过错,就不用承担民事责任。有过错的话,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不过对于抵押有效的地方,抵押权人能按照抵押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行使权利。比如债务到期了,抵押权人钱还没拿到,可以和抵押人商量把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用得到的钱来还钱。要是商量不成,抵押权人能去法院起诉。抵押物处理后,钱比债权多的部分归抵押人,不够的部分由债务人接着还。
遇到这类问题,当事人可以先自己协商。要是协商不下来,就走诉讼程序,让法院结合各方过错、抵押具体情况等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来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