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事故责任认定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具体标准如下:
有一方过错导致事故发生,过错那一方要承担全部责任。像有一方闯红灯,直接引发了碰撞,就得负全部责任。
要是双方或者多方都有过错,那就按照各自行为对事故发生起的作用,还有过错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同等和次要责任。比如一方超速,另一方变更车道时没有确保安全,双方都有过错,就得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谁是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者双方是同等责任。
如果各方都没有导致事故的过错,这就属于交通意外,各方都没有责任。比如突发自然灾害,让车辆失控发生碰撞。
要是有一方故意造成事故,其他方就没有责任。例如有人蓄意制造碰撞来骗保,其他正常行驶的一方就不用担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检验鉴定等证据,综合分析来认定事故责任,然后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是当事人对认定结果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