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房屋官司里,诉讼费负担有这些原则。
通常来说,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要是原告赢了官司,说明他的诉讼请求被法院认可,那被告作为败诉方就得掏这笔诉讼费。这么做是让败诉方为自己的不当行为或不履行义务付出代价,也是保护胜诉方的合法权益。
要是出现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确定当事人各自该承担多少诉讼费。就拿房屋官司举例,原告部分诉求获支持,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责任大小、诉求合理性等,来确定原被告承担费用的比例。
要是双方自行和解或者法院调解结案,诉讼费怎么负担先由双方商量。要是商量不下来,就由法院做决定。
还有,原告起诉时要先预交诉讼费。等案件结束,再按前面说的规则确定谁来最终承担。要是被告败诉,法院会把原告预交的费用退还,让被告直接交给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