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仲裁本人不在场,有不同的处理办法。如果是申请仲裁的人没正当理由不来开庭,或者在开庭时没经过仲裁庭同意就中途退席,那仲裁委员会可以当作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来处理。要是被申请仲裁的人收到了书面的开庭通知,却没有正当理由不来开庭,或者没经同意中途退席,仲裁委员会就可以在被申请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做出裁决。
2、要是本人因为一些正当的原因没办法到现场,像突然得了重病、遇到了不可抗力的事情等,当事人能在规定的时间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延期开庭。仲裁委员会会决定是否同意延期,要是同意了,仲裁庭会重新确定开庭的时间。
3、当事人还能找别人代替自己参加仲裁。委托别人参加仲裁,要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交一份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上要写清楚委托做的事情和权限。这样就算本人不在场,也能保证自己在仲裁中的合法权益,让仲裁能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