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庭的时候,被告是有起诉权利的,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叫“反诉”。简单来说,反诉就是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里,本诉的被告把本诉的原告当成被告,向受理案件的法院提出和本诉有联系的独立反请求。
不过,被告要反诉得满足一些条件。其一,反诉的当事人是特定的,反诉的原告只能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被告只能是本诉的原告。其二,反诉得和本诉有牵连,比如反诉和本诉的诉讼请求是基于相同法律关系,或者诉讼请求间有因果关系,又或者是基于相同事实。另外,时间方面,反诉一般要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来。
要是被告当庭提出反诉,法院会对其进行审查。要是符合反诉条件,法院会把反诉和本诉合并在一起审理,然后一起作出裁判。这么做能提高诉讼效率,让当事人少折腾,也能避免法院就同一事实或法律问题作出矛盾的判决。
所以,被告在当庭是能起诉的,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反诉条件和程序要求。要是不满足这些条件就提反诉,很可能不被法院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