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有多种情形。
如果工伤职工还在停工留薪期,单位不能解除合同。不过,工伤职工自己可以主动解除,正式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通知就行。
要是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了伤残等级,并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自己提出解除合同时,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定。
当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况,像没按合同提供劳动保护、没及时足额发工资等,工伤职工可以马上解除合同,不用提前告知单位,还能要求单位给经济补偿。
相反,要是工伤职工有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单位可以解除合同,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工伤人员和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要留意这些不同情况,避免自身权益受损。如果遇到复杂问题,可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