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里,有几种情况用人单位得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先说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要是用人单位没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没及时足额给劳动者发工资,也没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保,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还能拿到补偿。
还有协商一致解除的情况。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来,然后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得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预告解除也在补偿范围内。像劳动者生病或者不是因为工作受伤,医疗期结束后既不能做原来的工作,也做不了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还是不行;订立劳动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有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没法履行,双方协商也没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这些情况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要给劳动者补偿。
经济性裁员时,用人单位依法进行裁员,同样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要给补偿,但如果是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和劳动者续订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就不用支付补偿了。
最后,当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灭,比如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用人单位也得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