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孕妇,赔偿方式要区分不同情形。
如果公司以经济性裁员等普通理由辞退孕妇,这种辞退不合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能依照经济性裁员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遇到这种情况,孕妇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是孕妇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没办法继续履行,公司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给孕妇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要是孕妇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法定过失情形,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不用支付赔偿。
建议孕妇遇到被公司裁员的情况,先确定自己是否存在法定过失情形。若没有,可先和公司协商,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