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判断拒不支付报酬罪里“有支付能力”,得综合考虑多个方面。从企业经营状况来讲,有些企业看着经营不太行,可实际上有不少应收账款能收回来,用来给员工发钱;还有些企业有闲置的固定资产,像房子、设备这些,把它们卖了就能支付报酬,这种情况就可以认定企业有支付能力。打个比方,企业有还没到期的债权,等债权到期,钱收回来了,完全够支付报酬。
2、资金流转情况也能说明问题。要是在该给员工发钱的时候,老板资金往来挺频繁,也有能力调配资金来发工资,却偏偏不支付。比如老板拿这些钱去进行一些没必要的高消费,或者拿去做投资,导致没钱给劳动者报酬,这种情况也能认定老板有支付能力。
3、财务状况也是重要参考。要是企业财务报表显示,有足够的现金、存货等能换成钱的资产,而且这些资产的价值能把拖欠的报酬补上,那就可以说企业具备支付能力。
4、如果老板有转移、藏起财产这些行为,就是为了不给员工发报酬,那也能推定老板有支付能力。比如把公司的钱转到自己个人账户,或者故意把公司资产低价卖掉。总体来说,认定“有支付能力”要综合各种因素,这样才能准确判断老板到底有没有能力给员工发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