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被裁撤,劳动者有权获得经济补偿,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该给多少呢?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工作满一年,单位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按一年算;工作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劳动者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还高,经济补偿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给,而且支付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用人单位裁员也有规定,得提前三十天跟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听他们的意见,把裁减人员方案报告给劳动行政部门,才能裁员。
要是单位没按规定给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先和单位商量。要是商量不成,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