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有时会涉及经济补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除了用人单位按或提高原条件续约,劳动者不同意的情况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单位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怎么算呢?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要是劳动者月工资比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还高,经济补偿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算,而且补偿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另外,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要开相关证明,并且在十五天内给劳动者办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经济补偿要在工作交接完成时支付。大家遇到这类情况,要清楚自己的权益,维护好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