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对方盖错部门章后补盖公章,一般合同是有效的。部门章通常没有对外签合同的效力,因为部门不是独立法人主体,没办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只盖部门章可能会让合同效力有问题。
但补盖公章能在很大程度上弥补这个瑕疵。公章是法人权利象征,加盖公章意味着法人认可合同内容。从法律上讲,补盖公章是对之前盖错章行为的纠正和追认,说明法人愿意受合同条款约束。
不过,判断合同是否有效还得综合其他因素。要是合同条款明确规定,合同需双方签字并加盖特定印章(比如只能盖合同专用章)才生效,就算补盖了公章,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合同也可能不生效。另外,若一方能证明补盖公章时有胁迫、欺诈等违法行为,合同效力也会受影响。
要是出现这些特殊情况,双方又无法协商解决,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确认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