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终止合同补偿金的年限计算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定。在通常状况下,按照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所在单位的工作年限算的。要是工作满一年,单位就要给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到一年,就按一年算,补偿一个月工资;要是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单位就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2、这里说的工作年限,指的是劳动者在本单位持续工作的时间。要是劳动者不是因为自己的原因,从原来的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的用人单位工作,那么他在原单位的工作时间会算到新单位的工作年限里。不过,如果原用人单位已经给了劳动者经济补偿,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计算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就不会再算劳动者在原单位的工作时间了。
3、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劳动者的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那给他的经济补偿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来算,而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