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说的这种干了一家单位的活、却由五家不同公司轮流缴社保的操作,是典型的关联公司混同用工,企业这么做的目的往往是切断工龄、逃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补偿责任,但法律上未必能得逞。维权的关键是把真实用工关系固定下来:一、收集能证明您实际上一直在同一岗位、同一地点、接受同一管理人指挥的证据——连续的考勤记录、工作证、工牌、工作邮件和群聊记录、工资实际发放流水、不同时期工资条抬头对比、同事证言;二、主张关联公司混同用工:五家公司如果是同一老板或相互持股、轮流与您签合同,可以要求它们对您的工龄承担连带责任,按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关联公司交替与劳动者订立合同、工作年限连续的,计算经济补偿时工龄合并计算;三、可以主张的诉求:确认与实际用工单位的劳动关系、补足社保缴费基数差额、按十八年工龄计算的经济补偿或违法解除赔偿金、符合条件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类案子证据链是胜负手,赢面取决于证据完整度,建议带着全部材料当面咨询劳动法律师做一次评估,别先跟单位摊牌打草惊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