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事件中,社保垫付费用后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如果费用属于社保基金支付范围,社保经办机构会直接和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结算。单位要做的就是配合员工提交材料、办理手续。
当存在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时,工伤保险基金会先垫付,随后社保经办机构会向用人单位追讨这笔钱。比如,用人单位没按时交足工伤保险费,员工在此期间受工伤,相关费用本应由单位出,若单位不给,工伤保险基金垫付后就会去追偿。
如果用人单位预先垫付了费用,等工伤认定下来,单位能按规定向社保经办机构报销。报销通常要准备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清单等材料,审核通过,社保经办机构就会把钱给用人单位。
要是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不满意,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