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员工可依法“被迫离职”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司和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得签书面劳动合同。要是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没同时签合同,那公司要在用工一个月内和员工签。
要是公司从用工开始超过一个月,却不满一年没和员工签书面合同,就得每月给员工双倍工资。这种情况下,员工以公司不签合同为由“被迫离职”,符合法律规定的单位有错的情况。员工能随时走,离职后还能让公司给经济补偿。补偿按照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算,工作满一年,公司就给一个月工资。
员工打算“被迫离职”时,得留好证据,像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这些能证明和公司有劳动关系,以及公司没签合同。万一有需要,员工就能凭这些证据,通过劳动仲裁或者打官司,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