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有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简单说就是夫妻里有一方犯了重大过错,导致婚姻破裂,那过错方得给无过错方赔偿损失。这赔偿分两种,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先说说物质损害赔偿,它主要指因为过错方的行为,让无过错方财产受了损失。像一方家暴,把另一方打伤了,看病的医疗费、养伤没上班少挣的误工费,要是落下残疾还有残疾生活补助费等,这些都算。还有,如果一方偷偷把夫妻共同财产藏起来、转手卖掉,甚至随意挥霍,导致另一方财产直接变少,这也在物质损害赔偿范围内。
再看看精神损害赔偿,这是为了弥补无过错方因为过错方的过错行为,遭受精神痛苦而给的赔偿。像重婚、和别人同居、家暴、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这类重大过错行为,对无过错方的感情和精神伤害极大,让他们承受巨大精神创伤。法院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时,会考虑很多方面,比如过错方的过错严重程度、干坏事的手段和场合、行为方式,侵权行为造成了啥后果,过错方赔得起多少钱,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