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在北京、在苏州设了分公司,法律责任怎么算,核心看分公司的性质。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它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这是公司法的基本规则;也就是说,您和苏州分公司发生的合同、用工、欠款等纠纷,最终都可以追到北京总公司。如果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单独开立了社保账户,它可以自己作为当事人签合同、应聘员工,但责任仍归总公司和分公司共同承担。对劳动者来说有两点实用:一是工资、社保如果分公司没给到位,您可以把总公司和分公司一起列为被申请人去仲裁;二是分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时,总公司要兜底。对交易方来说,和分公司签合同风险相对可控,因为背后有总公司信用,但最好在合同里写明总公司的连带责任,或者让总公司盖章确认。如果要注销分公司,必须先清税、公告、了结债权债务,否则总公司和负责人可能被列入经营异常。简单说,分公司不是法外之地,背后总公司跑不掉,维权时把两头都列上更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