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动仲裁书下达之后,强制执行的时间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定。要是仲裁裁决属于终局裁决,那裁决书从作出那天起就开始有法律效力了。要是有一方过了时间还不履行,另一方就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时间是两年,计算方式有几种:如果法律文书里规定了履行时间,就从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算;要是规定分期履行,那就从每次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起算;要是法律文书没规定履行时间,就从文书生效那天开始算。要是法院从收到申请执行书那天起,超过六个月都没执行,申请执行的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
2. 要是仲裁裁决不是终局裁决,当事人要是对裁决不服,能在收到仲裁裁决书那天起十五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过了这个期限都没起诉,那裁决书就生效了。生效之后,要是有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同样可以在两年的申请执行期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