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岁的人工作时受伤,一般没法认定为工伤。要认定工伤,得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才行。按照法律,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就终止了。66岁大多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和用人单位建立的通常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所以没办法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
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这66岁的人属于没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也没领退休金的超龄劳动者,工作中受伤后,部分地区在司法实践里会认定他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这么一来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要是不能认定工伤,在工作中受伤的66岁人员也能通过民事途径来获得赔偿。根据民法典,提供劳务的一方因为劳务受了损害,双方要根据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也就是说,受伤的人可以要求接受劳务的一方,按照其过错来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为治疗和康复花的合理费用,像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还有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