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分两块说:第一,离婚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您一人偿还后有权向另一方追偿;第二,离婚后双方已无婚姻关系,对方再要求您怀孕又流产,纯属个人生活安排,法律并不强制,您有权拒绝。
关于债务: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要区分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为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一般算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如果离婚协议或判决把这部分债务分给您一人承担,您清偿后可以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对方追偿。建议您保留债务形成原因、用途、还款凭证。
关于怀孕流产:离婚后双方是独立个体,任何一方不能强迫另一方生育或终止妊娠,这涉及身体权和自主决定权。若对方以此纠缠、骚扰,您可以明确拒绝并保留证据,必要时报警。具体追偿能否成立,要看债务性质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