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先说:房产证被别人拿走拒不归还,属于无权占有,你可以要求返还;如果对方是借走不还,先协商,不行就报警或起诉返还原物,同时尽快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挂失补办,避免被用来抵押或转让。
先确认“别人”是谁、为什么拿的:如果是亲戚朋友借去办事没还,属于民事纠纷,警察多不立案,你直接起诉返还原物;如果是对方以房产证为筹码要债、扣证,同样不合法,房产证不是债权担保物,扣证不能抵债。
最要紧的是防止证件被滥用。带身份证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遗失补证,原证会公告作废,新证下来后旧证拿了也没用。如果对方已经拿证去做了抵押、过户,那是更严重的问题,立刻报警并起诉确认处分无效。
另外提醒:现在多数城市房产交易已实现联网,光拿房产证不能过户,还需本人到场和身份验证,但仍有被伪造风险,别掉以轻心。补证+要求返还双管齐下最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