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员工和公司的关系里,经济补偿金可不是随便就能拿到的,在职期间通常是没机会申请的。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结束,不管是解除还是终止的时候,公司按照法律规定给员工的一笔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司要给员工经济补偿,大多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情况下。像公司主动提出解除合同,然后和员工协商好了,这就要给补偿;还有公司没有错,但因为一些合理原因辞退员工,也得给;要是合同到期了,除了公司想继续签,而且条件还比原来好或者至少不变,员工却不愿意签这种情况,其他到期终止合同的,公司都得给补偿;另外,要是公司破产了,或者营业执照被吊销之类的,导致合同终止,同样要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员工还老老实实上班,劳动合同没有结束,那就不符合拿经济补偿的法律规定。不过,要是公司有一些违法行为,像没按时给够工资,或者没给员工交社保,这时候员工就可以用这些法定理由和公司解除合同。从合同解除那一刻起,员工就能要求公司给经济补偿金了。其实这也还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时才有的补偿。
给大家提个建议,要是遇到公司有违法行为,员工可以先和公司好好沟通解决。如果沟通没用,就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