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部门解散,劳动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司得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怎么算呢,是按照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时间来的。要是工作满一年,公司就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要是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
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员工工资特别高,比公司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还多,那补偿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来算,而且补偿年限最多给十二年。
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得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多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才行。要是公司没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可以先和公司商量,要是商量不成,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保护自己该有的权益。
很多员工可能有个误区,觉得公司随便解散部门就能直接让自己走人,不用给补偿,其实不是这样的,只要符合上述情况,公司是有支付补偿义务的。而且在实际操作中,员工要留好能证明自己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的材料,这样维权的时候更有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