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受工伤后,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发放问题备受关注。停工留薪期,就是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得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这段时间。在这个期间,单位得按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月发放工资,而不是只给最低工资。
停工留薪期一般根据伤情来定,正常情况下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能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也不能超过十二个月。等工伤职工评定了伤残等级,就不再按原来的待遇发工资,而是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要是停工留薪期满后还需要治疗,依然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有些单位在停工留薪期只发最低工资,这是违法的。遇到这种情况,职工有权要求单位补足工资差额。如果单位拒绝支付,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申请劳动仲裁,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