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数额的确定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通常按其月总收入的20% - 30%比例给付。要是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例能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遇到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比例。
确定抚养费数额时,还要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比如子女患重大疾病需高额医疗费,或当地生活成本高,都会影响抚养费具体数额。
抚养费原则上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若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超原定数额,子女可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母增加抚养费。
建议双方在确定抚养费时,充分沟通协商,考虑实际情况。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维护子女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