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老板跑路了,你和工厂的货款支付义务可不会因此消失。按照《民法典》,合同是讲相对性的,你和工厂签了交易合同,合同的主体就是你和工厂,跟工厂老板个人没关系。只要工厂按约定交了货,履行了合同义务,你就得按约定付货款。
老板跑了,可能让你不知道把钱交给谁,但这不能成为你不付款的理由。要是不付,工厂或者它的债权人(像合法拿到工厂债权的主体)以后还是能找你要钱,到时候你还可能得承担违约责任,比如付逾期利息、违约金这些费用。
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走合法途径去找工厂。比如给它的注册地址发函,或者向相关行政部门打听工厂的情况。要是工厂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了,你要向破产管理人说明和你交易的事儿,配合好后续处理。付款的时候,一定要留好凭证,这样能避免以后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