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劳动仲裁不是由劳动局管,而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下面讲讲具体的仲裁流程。
2、先说申请阶段,当事人得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交书面的仲裁申请。申请里要写清楚仲裁的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理由,而且得附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诊断证明这些能证明情况的材料。
3、接着到了受理阶段,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5天内会决定同不同意受理。要是决定受理,就会把仲裁申请书的副本送给被申请人;要是不受理,也会说清楚为啥不受理。被申请人收到副本后,要在10天内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之后,会在5天内把答辩书的副本送给申请人。
4、再就是开庭审理阶段,仲裁委员会会提前5天用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的日期和地点。要是当事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来,或者开庭的时候没经过允许就走了,那对申请人就当作撤回仲裁申请,对被申请人就可以直接缺席裁决。在审理过程中,双方能对证据进行质疑,也能互相辩论。辩论完了,仲裁员会问问双方最后的想法,然后试着调解,尽量让双方能自愿达成协议。要是调解成功了,就会制作仲裁调解书;要是调解不成或者有一方反悔了,仲裁庭就会马上做出裁决。
5、最后是裁决阶段,仲裁庭一般会在受理仲裁申请那天算起45天内做出裁决。要是案子比较复杂,最多能再延长15天。当事人要是对仲裁裁决不满意,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