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无过错方不能以自己无过错为由拒付抚养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要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给付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义务,其基于父母与子女的亲子关系,和夫妻间的过错没关系。
过错主要影响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离婚损害赔偿。离婚财产分割时,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无过错方可能多分财产。若过错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但这些情况不影响无过错方支付子女抚养费的责任。
要是双方协商后,直接抚养方同意另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法律是允许的。但之后若直接抚养方抚养孩子有困难,孩子有权要求未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给付抚养费。所以,无过错方不能随意以无过错为由不付抚养费,若想不付需和对方协商并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