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认了全责,不代表对方就能没完没了找你索赔。按照《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民事权利是有诉讼时效的。像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都是三年。
2、要是对方在事故发生后的三年诉讼时效里向你索赔,只要要求合理,法律是会支持的。合理的索赔涵盖了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比如看病的医疗费、耽误工作的误工费、请人护理的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还有车辆维修的费用等。要是你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那先由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赔偿,不够的部分才轮到你来赔。
3、要是对方索赔的要求不合理,比如要一些和这次事故没关系的费用,你完全可以拒绝。而且过了三年诉讼时效,你要是拿诉讼时效来抗辩,对方就没办法胜诉了。不过,要是在这三年里,对方通过书面催款、去法院起诉等方式主张权利,诉讼时效就会重新开始计算。所以,对方不能毫无限制、不讲道理,也不管时间地一直找你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