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给结论:分七次拿公司废料卖了四千九百元,这个金额在多数地区已经够到盗窃罪的立案门槛,存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但数额属于"数额较大"里偏低的档,如果主动退还、取得公司谅解,有机会争取不起诉或从轻。别再继续拿,越早止损越主动。
公司废料也是公司财产,你多次私自拿出售卖,主观上有非法占有故意、客观上有多次窃取行为,符合盗窃罪构成。七次属于"多次盗窃",即便单次少,累计四千九也可能立案。对比职务侵占,如果你是利用保管、经手废料的职务便利拿走,才可能定职务侵占,但无论哪个罪名,退赔都是首要动作。
现在最该做的:第一,立即停止,不再拿;第二,把四千九全额退给公司,并书面认错、争取出具谅解书;第三,如果公司已经报警,主动到案说明、配合,争取认定为情节轻微。很多单位发现金额不大、员工肯退赔,会选择内部处理不报案。
提醒:别以为"废料没人要"就没事,产权归属公司,你无权处分。继续累积只会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