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处理方式如下:
一是返还财产。合同当事人基于该合同获得的财产,要返还给对方。要是没办法返还或者没必要返还,就要折价补偿。打个比方,一方依据无效合同拿到对方交付的货物,就得把货物还回去;要是货物已被使用,没办法原样返还,就得折价赔偿。
二是赔偿损失。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要是双方都有过错,那就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在恶意串通的合同里,串通的双方一般都有过错,要按过错程度分担损失。像因合同无效让对方产生交易成本、机会损失等,过错方要给予赔偿。
三是追缴财产。要是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那双方取得的财产会被追缴,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给第三人。这里的“双方取得的财产”,既包括双方已经拿到手的财产,也包括约定取得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