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纠纷中,很多人会选择劳动仲裁来解决问题,但有时劳动仲裁不受理,这时部分事项能直接向法院起诉,不过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
要是劳动仲裁委以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不受理,而这个争议又在法院受理的其他民事案件范围内,那当事人就能直接去法院起诉。就像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为承包经营起了争议,只要符合民事案件的起诉条件,就可以到法院去维权。
但要是因为仲裁申请材料不全这类程序性问题导致不受理,当事人别着急去法院,得先按照要求把材料补齐,然后重新申请仲裁。要是仲裁委以超过仲裁时效不受理,当事人起诉到法院,法院会先受理。然而,如果对方用时效问题来抗辩,并且查明没有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况,法院就会驳回当事人的诉求。
要是仲裁委以主体不适格不受理,比如劳动者是和没依法登记的用人单位产生的争议,就得先确定合适的主体,只有符合条件了,才能向法院起诉。
给大家的法律建议是,遇到劳动仲裁不受理的情况,先弄清楚不受理的具体原因,再决定能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要不要去法院起诉。这样才能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