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会疑惑,能不能直接执行股东的财产来还公司的债呢?一般来说,这是不行的。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有自己的财产,要用自己的全部财产来还公司债务。股东呢,只需要按照自己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来对公司负责。公司和股东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
在执行公司债务时,通常是先执行公司的财产。不过,有两种特定情况可以执行股东财产。一是股东没好好履行出资义务,比如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债权人可以通过打官司等方式,把这个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让他在没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还不上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二是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自己的有限责任,故意逃债,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法院就会否认公司的法人资格,也就是“公司法人人格否认”,让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时候就能执行股东的财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