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劳务工上班途中受伤,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工伤认定主要针对的是劳动关系,而临时劳务工和用工方大多建立的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要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是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能认定为工伤。不过要使用这个规定认定工伤,得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才行。
要是临时劳务工能和单位确认存在劳动关系,还有证据证明满足这三个条件:“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等特定事故伤害”,就可以认定为工伤。举个例子,劳务工在合理的上班时间和路线上,被闯红灯的人撞了,对方负主要责任,而且劳务工能证实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认定为工伤。
常见的一个认知误区就是,很多临时劳务工以为自己和正式员工一样,上班途中受伤都能算工伤。其实,如果双方是劳务关系,受伤者不能走工伤认定程序,但可以依据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向侵权的一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