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伙要根据合伙类型和合伙协议约定处理。
对于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退伙有两种情况。协议退伙方面,当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出现约定的退伙事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协议义务时,合伙人能退伙。要是对方不同意,主张退伙的一方可以依据协议违约条款追究责任,还能通过诉讼或仲裁要求退伙。
通知退伙方面,若合伙协议没约定合伙期限,合伙人在不影响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时可退伙,但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符合该条件的,即便对方不同意,通知发出满三十日后也能退伙。
对于个人合伙,有书面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书面协议且协商不成,若退伙不影响合伙事务正常开展,法院可能支持退伙请求。
如果主张退伙方和对方协商不成,可收集相关证据,像合伙协议、出资凭证、退伙沟通记录等,再按合伙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选择去法院起诉或提交仲裁机构仲裁,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