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先说:订婚给了彩礼但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也没有共同生活,彩礼原则上是可以要回来的,这是法律明确支持的。
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也就是说,只要没领证,给付方要求返还,法院通常判退。
但实务里要注意几点:一是彩礼的范围,一般指基于婚约给付的大额财物,日常小额礼物、节日红包通常不计入;二是如果虽然没领证但已经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法院会结合共同生活时长、是否怀孕、彩礼用途等,酌情判部分返还而非全部;三是谁给付、谁收受,主体要明确,最好由给付方父母或本人主张。
建议保留好转账记录、媒人证言、彩礼清单等证据。协商不成再起诉,主张时把“未办理结婚登记”这一核心事实讲清楚,返还的把握是比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