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常来说,这样的情况是办不成的。按照咱们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的一方和中标的一方得根据招标文件以及中标方的投标文件,来签订书面合同。而且,双方不能再另外签那种和合同主要内容不一样的协议。合同的签约价格就属于合同的主要内容。
2、中标价格是通过正规合法的招投标流程确定下来的。要是双方商量之后,让合同的签约价格比中标价格还低,那就违背了招投标活动得遵守的公开、公平、公正还有诚实信用的原则,也会扰乱市场的竞争秩序。
3、像这种不按照中标合同主要内容,另外去签协议的行为,从法律层面很可能会被判定为无效。要是双方不按照中标价格签合同,相关的主管部门有权力要求他们改正,还可能会对双方进行罚款。
4、但在合同实际履行的时候,如果因为客观情况有了变化,比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或者原材料价格大幅涨跌等,需要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双方可以根据合同里约定的变更条款,或者通过合法的程序来协商更改价格。当然了,这也得符合法定的条件和走相应的程序。
从法律行业发展来看,未来对于招投标活动的规范会更加严格和细化,以保障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规范性。企业在参与招投标及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需要更加重视法律风险的防范,严格遵守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