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里,行为人没获利且不知情,一般不构成诈骗罪,也不会被量刑。
诈骗罪构成要件要求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目的。也就是说,行为人得明知自己行为会让他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还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若行为人确实不知情,就不具备这个主观要件。而且,虽然获利不是诈骗罪的构成要素,但对判断主观故意有一定作用,没获利且不知情,说明行为人可能没有犯罪故意。
但司法机关会结合具体案情,综合判断行为人是否“不知情”。要是有证据表明行为人应当知道,却为逃避法律责任称不知情,可能仍会被认定构成犯罪。比如,交易中存在明显异常低价收购物品等情形,即便行为人辩解不知情,也可能会被认定应当知道是诈骗所得,从而构成犯罪。要是经过调查,认定行为人完全不知情且未获利,那就应依法宣告其无罪。所以,若涉及这种情况,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提供能证明自己不知情和未获利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