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要是职工还在医疗期内,可劳动合同到期了,这时候合同不能直接终止,得延续到职工医疗期结束等相关情形消失才行。简单来说,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合同到期,就不管职工还在医疗期,直接把合同终止了。
要是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在职工医疗期还没满的时候就终止劳动合同,那这种行为就属于违法解除合同。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有两个选择。一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让自己能继续在单位工作;二是如果劳动者不想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没办法继续履行了,那么用人单位就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是怎么算的呢?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单位就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就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还有一种情况,要是职工医疗期结束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这时候用人单位也得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和前面说的一样,也是根据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来计算。
法律建议:劳动者要清楚自己在医疗期内的权益,保留好相关医疗证明等材料。用人单位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带来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