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商业欺诈要起诉,管辖法院的确定要依据《民事诉讼法》。
一般按“原告就被告”原则,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通常是其户籍所在地,要是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就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到起诉时,已连续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不算。
要是商业欺诈是由合同纠纷引起的,合同履行地的法院也能管。合同有约定履行地点的,约定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合同没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是合同履行地。
而且,合同双方若书面协议选了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且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就应向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遇到此类情况,当事人要先弄清楚管辖法院,以便顺利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