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官司的时候,很多人想知道录音能不能当证据,自己要不要亲自出庭。按照民事诉讼法,录音作为视听资料,是法定的证据种类,可以提交给法庭。不过,提供录音的当事人是否要出庭作证,得分情况看。
要是对方对录音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都没有意见,或者录音能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足以证明要证明的事实,那当事人通常不用出庭作证。
但要是对方对录音有质疑,比如怀疑录音被剪辑、伪造,质疑录音获取方式不合法,或者觉得录音和案件争议事实没关系,法院为了查明真相,很可能会要求提供录音的当事人出庭。当事人要说明录音是什么时候、什么地方、怎么形成的,还要解释录音内容涉及的事实,并且接受法官询问和对方质证。
要是当事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录音证据的证明力就可能会打折扣,法院甚至可能不采纳这份录音证据。所以,大家提交录音证据时,要提前考虑好这些情况,避免影响自己的权益。如果拿不准,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