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确定职务侵占罪共犯可从三个方面入手。
主观上,得看有没有共同故意。共同犯罪的人之间要有犯意联络,都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还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发生。就职务侵占犯罪来说,每个参与的人都清楚是在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物,并且有一致的认知和意愿。
客观方面,要看有没有共同行为。每个参与犯罪的人实施的行为要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共同促成职务侵占的结果。他们可能分工不同,有的利用职务便利去侵占财物,有的提供信息、帮忙转移赃物等。只要这些行为对犯罪完成有作用,就能认定存在共同行为。
主体身份上,职务侵占罪要求至少有一人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能够利用职务便利。非本单位人员和单位人员勾结,一起实施职务侵占行为,也算职务侵占罪共犯。
司法实践里,认定共犯要综合主客观因素。要收集行为人的供述、证人证言、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全面分析每个人在犯罪里的作用、地位和相互关系,这样才能准确确定职务侵占罪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