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有抵押的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相关法律来处理。
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这部分抵押财产不算破产财产,抵押权人能把抵押财产拍卖、变卖,用所得价款优先偿还自己的债权,这个优先受偿权不受破产清算程序的干扰。
要是抵押财产变卖后得到的钱,超过了所担保的债权金额,多出来的部分要算进破产财产,用来偿还其他债权人的债权。要是变卖所得不够偿还所担保的债权,没还上的部分就变成普通债权,和其他普通债权一起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
在破产程序里,管理人要尽快制定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交给债权人会议讨论。抵押财产的变价处理,要依照这个方案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做。同时,管理人要调查并接收包括抵押财产在内的企业财产,核实抵押是否有效、范围有多大等情况。要是发现抵押存在无效或者能撤销的情况,管理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这个抵押行为,这样才能保障所有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