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有权要求加付赔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没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支付。若逾期不支付,用人单位要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实际操作时,劳动者不能直接主张加付赔偿金。要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等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后,如果用人单位逾期还是不支付,才需加付赔偿金。加付赔偿金的具体比例,由劳动行政部门结合用人单位的违法情节等因素来确定。所以,拖欠工资加倍支付的金额在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一倍这个区间。
要是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然后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在劳动行政部门介入后,配合调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