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个人被别人指控犯罪,光凭这个指控可没办法直接给人定罪。按照咱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案子得重视证据,得好好做调查研究,不能轻易相信被告人自己说的话。要是只有被告人自己承认干了坏事,却没有别的证据,那可不能认定这人有罪,也不能给他判刑。虽说别人的指控能算一种证人证言,但只有这一个证据可不行。
2、证人说的话主观性挺强的,很容易受到好多因素影响。比如说证人自己看东西、记事儿、表达的能力,还有他跟这个案子有没有啥利害关系等等,这些都可能让证人说的话有假或者不准确。
3、为了保证司法是公平公正的,把事实给弄准确,就得有个完整的证据链。所谓证据链,就是各种证据得能够相互印证、相互支持,从不同方面来证明这个案子到底是咋回事儿。除了证人的指控,还得把物证、书证、鉴定结果、视听资料这些其他的证据都结合起来,综合判断整个案件的事实。
4、只有所有证据都扎实充分,能把各种合理的怀疑都给排除掉,达到这样的证明标准了,才能给被告人定罪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