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工一般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按照《民法典》和《劳动合同法》,非全日制用工的双方,不管是哪一方,都能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而且用人单位不用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要是小时工签合同第一天就想走,从法律上讲,他们有权随时通知用人单位终止用工。不过呢,小时工得讲诚信,及时告知用人单位,这样用人单位也好做人员安排。
对用人单位来说,得按小时工实际工作的时长和约定的报酬标准支付工资。打个比方,双方约定了每小时的报酬金额,那就根据小时工当天实际工作的小时数来算工资并支付。
要是小时工没提前通知就擅自离岗,还让用人单位遭受了实际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小时工赔偿。但用人单位得拿出证据,证明损失确实存在以及具体数额是多少。
还有,如果双方签的合同对提前离职有特殊约定,只要这个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都得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