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后若遇到供应商持续质疑,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先审查质疑。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收到书面质疑后得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要看看质疑是不是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的,质疑书内容是否合规,像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质疑事项和法律依据等都得有。
接着调查核实。要是质疑内容合理且有必要,就成立专门调查小组。对招标程序、评标标准、投标文件等资料全面审查,还得问问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成员,把事情弄清楚。
之后作出处理决定。要是质疑属实,有违法违规行为,就得责令改正,要是影响了中标结果,可宣布结果无效,重新采购。要是质疑不成立,就及时书面答复质疑人,说清理由。
最后要跟进监督。答复质疑后留意质疑人的反应,若他不满意去投诉了,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处理。同时总结反思招标活动,完善制度和流程,防止再出现类似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