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结束后,如果当事人对结果不满意,处理方式根据不同身份有所区别。
1、劳动者方面:要是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服,除了法律规定的终局裁决情况,劳动者在拿到仲裁裁决书的十五天内,能去法院起诉。像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这些,数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还有因为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保等方面产生的争议,都属于终局裁决案件。不过就算是这类终局裁决,劳动者要是不服,也能在规定的十五天期限内到法院起诉。
2、用人单位方面:情形相对复杂些。针对非终局裁决的案子,用人单位可以在规定时间去法院起诉;而对于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能直接起诉,但如果有证据能证明仲裁裁决存在用错法律法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没有管辖权、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三十天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要是仲裁裁决被法院裁定撤销了,当事人在收到裁定书的十五天内,能就该劳动争议的事情向法院起诉。从法律行业发展来看,随着劳动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后续对于劳动仲裁和法院诉讼的衔接可能会更加顺畅,也会更注重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纠纷的合理高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