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劳动合同里,“N”补偿是说按照员工在公司的工作时间来算,工作每满一年,公司就要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N + 1”就是在“N”补偿的基础上,再多给员工一个月工资当作代通知金。
2、好多情况都能适用“N”补偿,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比如公司和员工商量好了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公司有过错,像没给员工提供好的劳动保护,或者没按时给够工资,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了,除了公司想维持或者提高原来的合同条件和员工续约,但员工不愿意这种情况之外;公司按规定进行经济性裁员;公司破产了,或者营业执照被吊销,没办法继续经营,导致劳动合同终止。
3、要想用“N + 1”补偿,得同时满足特定的法定条件,并且公司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这些条件包括:员工生病或者不是因为工作受了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结束后,既不能再做原来的工作,公司另外安排工作也做不了;员工没办法胜任工作,公司给培训或者调了岗位,还是不行;签订劳动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有了重大变化,合同没办法再履行,公司和员工商量要变更合同内容,但是没谈拢。